宁乡市政府网1日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1批次不合格食品行政处罚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信息显示,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1批次茶叶抽检不合格被罚没17036元,公示信息如下:
2023年11月11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计划要求对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星毛尖”(生产日期:2023年3月22日,200g/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灭多威、水胺硫酸”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023年11月27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测报告和结果通知书送达了当事人并开展调查。
经查,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22日共生产“无星毛尖”123包,1包用于自检,销售122包。公司启动了召回程序,共计召回5包(已销毁),其余产品无法召回,其原因是购买方均已使用。公司进行了不合格原因排查,原因是该批次产品原料鲜叶属于外出采购,未进行农残自检。目前,该公司已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0日对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36元;2.处罚款10000元。